; j0 |; U$ T @9 o o# G: n4 ~6 x1 m
六是前虚后实、以虚带实的“重后”句式。例如请示的结尾用语即是如此,这里所说的重后,是指一句话中两种截然不同的含义,一个为虚,一个为实,而且前虚后实,即所谓“重点后置”。“是否可行,请批示”、“妥否,请批示”等语句中,发文主体所希望批的是“妥”而不是“否”,是“是”而不是“否”,前半句中的“否”只是一种虚意,而后半句才是实意,是行文的目的所在。这种重后句式,既使文字精炼,又体现出了行文主体的肯定性要求与对工作的严肃态度。 七是把几个并列成分联在一起,由句中一个相同意思的成分综合成句的综说句式。它既可以是综说修辞在前,并列成分在后;也可以是并列成分在前,综说修辞在后。其作用主要在于使行文趋于简炼,而且富有气势。例如“必须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和专业化建设”即为一个综说句式,其中“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为综合,“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和专业化”为四个并列成分,如果不采用综说句式,势必分成四个分句进行表述,而这又显然使行文繁冗累赘,令人生厌。' @" o" w3 d1 S) q2 e1 J6 h
八是以数词缩语为特征的紧缩句式。公文写作讲求言简意赅,精炼扼要,这是一条基本原则。为此,往往要对一些内容特定的长句通过附以数词的手法进行高度的浓缩,例如把“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概括为“三讲”;把“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概括为“三个代表”等等,可以看出,以数词或数量词加名词或名词性词组的方式是这种紧缩句式的重要特征。应当注意的是,在公文中运用数词缩语必须做到表意明确清晰,切忌盲目追求紧缩而使句意难懂,令人费解甚至误解。 $ s z ~/ C" n: J- a( |7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