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x$ ~; ?# A F5 _3 c他说,结合自己平时所见所想,想拿两句话与有志于调研的同志共勉。一句是“敢路在何方”,另一句是“路在脚下”。“敢问路在何方”。这谈的是一股奋发有为的勇气和自信。比如有的同志还没提笔写论文,就垂头丧气,说写不好文章。他们总觉得那些获奖的作者都是天才,对他们充满敬畏,而自己不敢动笔,没有一点自信。其实,有一句话说得很好:所谓天才就是一个人明明是爬梯子上楼,然后却抽掉梯子告诉大家他是飞上去的。很多事情看起来高度莫测,都是我们不敢去尝试、门外徘徊的缘故。“路在脚下”说的是成功的起点就在当前,而不是在过去或者未来。一些同志不愿意动笔,就喜欢在写作上犯这种毛病,经常推脱“如果有时间……”或者“如果自己当年受过正规的法学教育……”等等,他们就是把起点放在了未来或者过去,这样想在调研上取得进步当然是很困难的。人生之路就在脚下,命运由自己把握。 ' E a: f8 J4 _+ m- d0 w. R: i! W! m0 m. C: P ?
他说:“两篇获奖论文简单用一句话概括:前一篇在谈法官举证责任分配时应该追求一种什么样的证明标准,后一篇在谈法官为什么要如此;即前者“是什么”,后者讲“为什么”,还有下一步“怎么办”?在2005年获奖的《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证明标准三点论》一文中,提出证明标准问题混乱的根源在于传统的“客观真实说”和“法律真实说”两种学说的混杂不表、互有包含,并尝试对“两说”进行剖析。首先,将“客观真实说”分解出两个层次:理想层和心证层;将“法律真实说”也分解为心证层和现实层两个层次;于是形成了“理想、心证、心证、现实”这样四个层次三个名称。然后,增加一个新的概念——客观事实,让它来取代传统“客观真实说”中的理想层次。让客观真实这个概念复位到其本来的心证层次,用来统率“两说”中分离出来的两个心证层次。最后降低传统的法律真实概念的心证层次,让法律真实复位到一种依证据规则固定下来的证据真实。这样就产生了“客观事实、客观事实和法律真实”这样自上而下的三个概念。 1 d3 J$ V0 O @' }/ z ! }) f7 o% `; m2 y6 X& T3 O: e0 m. F' q& z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需要有坚持走下去的恒心毅力。他的两篇获奖论文都在万言以上,注释都有近百个,一两千字,而在他写作之初心中基本还是空白,并没有任何自己的观点。撰写论文的5个多月里又和司法考试复习时间交叉冲突,每天上班期间庭里内勤的工作楼上楼下跑来跑去,是根本没有时间和状态来做理论思考的。写作的几个月中,每天都是提着图书室借来的沉重的书籍资料回家加班夜战,论文中的很多理论建灯草,基本都是夜深人静之时凝思苦想,自酌自论,两天成一句,在他租赁房间里那台100元买来旧电脑上敲出来的,多次都搞到凌晨3点多,早上6点半又要赶着起床准备上班。个中的辛苦与快乐只有自己知。写论文如此,其实生活和工作中的其它方面也一样,从来就没有什么天才,成功来自脚踏实地的勤奋。( w$ K6 V' _8 [; h: o' a+ c w% z